
標圖是亞曼尼,眼不見牛仔褲,只聞狒狒也。
我得知Djokovic戰勝Nadal的那一刻,非常失控地喊出一聲帶A扣的「爽」,除了我本來就喜歡Djojovic外,Nadal那張狒狒的尊容跟「秋dyo」的嘴臉整個就是礙到我到一個不行,就連我媽也這麼覺得(硬要拉她下水),只能說我身邊Nadal的粉絲不好意思不能一起分享這份喜悅惹~
喔!還有一件大事要宣布,那就是牛雜湯也有智慧手機的版本囉(…也沒什麼了不起的啦)
話說農曆年的時候我超孤單,因為我的同輩全都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,無聊的時候就開始滑滑滑,只有我一個人在轉電視,辛酸看L&O這種老派的影集。雖說我辦的起(強調自己不是沒錢這樣),但一直不敢痛下決定,因為我這個人不太追求3C商品,而且對這類東西超不珍惜,如果我跟我弟同期擁有同樣的商品,一年過後我弟的東西還會像新品,我的則會像是從資源回收場撿來的金屬廢棄物。其實看我的部落格應該不難猜出我的錢都花在買衣服跟配件啊(菸~)
後記:結果我最後的選擇應該是跟智慧型手機相比更浪費錢的ipod Touch,最後的關鍵點就是想知道Touch也可以裝Grindr嗎(是的,我動機不純)



